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根据全疆工商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深入推进广告战略实施的工作主线,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促发展,从制度建设入手,夯实广告监管基础工作,集中整治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品等广告,努力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根据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4月至7月,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全疆各地集中开展了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整治期间,自治区工商局召开2次全疆电视电话会议,全疆各主要媒体、网站和综合性广告公司负责人200余人参会。会后各地媒体单位和广告公司主动清理、修改非法违规的医药广告,全疆共自查停播医药广告958条。
工商部门做到各项整治工作宣传进社区、进市场、进景区,各级媒体单位利用自有媒介,开办专题或栏目12个,省级以上媒体刊播宣传报道35篇,播出公益广告5600条次。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每日播出平均30条次以上,全疆共发放宣传单2.9万件。
各级工商机关建立健全广告监测、监管与案件查处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将电视、广播媒介的综合娱乐频道和生活类、都市类报纸作为监控重点,组织专人对其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医药广告,立即责令停止发布;严厉查处监测发现、群众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整治期间,全疆开展广告集中监测1次,日常监测广告110万条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7件,督办通知 121件,行政约谈 129人次,处理投诉举报536件,公开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件45件,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 437件,罚没款155.9万元。
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的违法率明显下降,虚假违法广告回潮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广告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探索监管方式创新,实施对重点商品广告发布前的介入监管。该局从机制上寻求解决虚假医药广告易发多发、打压反弹的问题,专程赴发达省市学习,经过广泛征求媒体单位的意见,制发了《加强我区广告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重点媒体发布重点商品广告的提前介入监督管理,要求重点媒体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前,须向自治区工商局报备。媒体单位指定专人为联络员,定时将拟刊播的广告样件传送至自治区工商局广告处。截至11月底,该局对区属媒体单位提前介入广告监管2420条次,修改1452条次,停止刊播464条次。监管关口前移使都市类报纸虚假广告违法率较去年同期下降50%。
甘肃:开创广告产业发展新局面
2013年,甘肃省工商局以构建“大工商”、甘当“保护神”为理念,以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服务、促进监管、推动产业发展为抓手,进一步开创了全省广告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综合治理机制。该局充分发挥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各分管部门的作用,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不断增强监管的合力和实效。该局坚持定期向各广告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广告监测情况,创新载体和方法,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加强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等工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根据甘肃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示,该局对全省投资公司开展非法集资检查和宣传,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清理行动,严格审查、及时删除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信息。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637件,罚没款131.5万元。
同时,该局全力打造具有前瞻性、切合该省实际的广告监管体系。该局建立虚假违法广告信息公告平台,及时将监测的虚假违法广告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建立虚假违法广告警示平台,密切关注扰乱广告市场秩序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广告监管的敏感性和预见性,及时果断处置;建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处平台,对监测到、投诉举报的虚假违法广告,通过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处平台由省局统一指挥,按照各级广告监管部门各自职责分工统一协调,及时交办查处。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完善广告行政许可制度。该局规范广告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新建广告审批业务系统,实现广告行政许可事项网上许可、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等,全面实行流程监管,不断提高广告行政许可执法水平和审批效能。
宁夏:编织覆盖全媒体广告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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