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针对优酷诉猎豹浏览器“屏蔽优酷商业广告”不正当竞争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猎豹败诉,判赔30万元。但随后尴尬的一幕发生了,当优酷官方微博将这一“好消息”告知自己的粉丝时,立即遭到网友狂风骤雨般的反弹。我统计了一下,这条25号晚上11点52分发布的微博,在短短3个小时,招来数百评论,几乎100%差评。优酷花巨资购买版权,免费开放给大家观看,插播广告合情合理;猎豹为提高用户粘合度,迎合刚性需求,加入屏蔽广告措施无可厚非。然而这次法庭交锋的最终结果却变成优酷赢了官司,丢掉面子,还白送猎豹浏览器一个扩大知名度的礼包。
优酷冤不冤?为什么会这样?让我们来剖析一下这件事的背后。
积怨已久:优酷广告犯了三大众怒
按理说,TVC广告是视频网站合情合理合法的盈利模式,且几乎是唯一模式。为什么用户如此不买账?原因有三,还得从优酷广告自身上找原因。
1、时间太长,20秒的视频竟然要看60秒广告,实在奇葩。最关键的是,如果观看过程中因为卡顿等原因导致页面需重新加载,又得看60秒广告。而且,而且人家视频广告播放过程竟然不允许暂停!
2、内容太低端,页游广告严重挑战用户忍耐极限。如果是精品的品牌类广告内容,用户的忍耐度会更高,但迫于业绩压力,优酷平台有大量的页游类广告,此类广告画面粗糙、制作水准低,且有版权问题,甚至部分还有诱骗性质,观赏体验负分。
3、TVC品牌展示广告解决不了精准度问题。在广告投放匹配方面,优酷只能通过简单的内容关键词匹配或者广告主的要求匹配,很难如Google那样做到精准展现,这进一步降低受众对其广告的兴趣。
这里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有业绩压力,也有算法的缺失,商业变现和用户体验的平衡做得太差。
如何摆脱尴尬?学习YouTube行不通!
来看看优酷的祖师爷Youtube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其一,YouTube的广告多为5秒至30秒,严格控制时长,尤其是中间的插播广告;其二,从2011年11月,YouTube就推出了略过广告功能,用户在观看5秒之后即可选择“In-stream”模式跳过广告。
在YouTube的In-stream游戏规则中,只有当用户观看广告超过30秒或观看完整个广告,才会向广告商收取费用,如果同样的规则copy过来,估计优酷的收入会猛跌。
优酷面临一个深层次的尴尬:在视频广告市场发展快速的情况下,广告主的投放预算却止步不前。在单价几乎不变的情况下,广告主的数量增幅决定了收入的增长幅度。在越来越激烈的视频寡头竞争中,为了拉更多的客户,优酷不得不多提供服务而不敢多收费,其实等于变相的调低单价。这种尴尬是YouTube不曾面对的。
优酷2013年Q3财报发布后,管理层释放了Q4将实现盈利的信号。而“盈利”是优酷当前最重要的目标,至于说用什么方式盈利,并不重要。所以,在这个战略目标未达成之前,优酷“又长又臭”的广告尴尬必然将延续下去。
出路在哪?优酷必须迈过的三道坎
有意思的是,这次猎豹浏览器成了出头鸟。如果所有浏览器厂商围剿视频广告,那优酷必死无疑。但这经不起推敲:AdBlock可以合理的在GoogleChrome中生存,而且是最受欢迎的插件,难道仅仅因为Google财大气粗?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优酷必须迈过三道坎。
第一道坎:用户体验和商业回报的平衡。如果不是优酷太过分,也不会遭来如此一边倒的倒戈,反而成就了猎豹。的确,谁都不希望看广告,但优酷完全可以通过一些技术算法的优化去将用户抱怨降低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举个简单的例子,对视频内容时长进行判断,将这个参数与广告时长参数设置一个正比关系;再比如,我曾在上次雅安地震期间的地震类节目片头看到喜气洋洋的TVC,让人郁闷;又如,视频广告是不是能把暂停按钮加上去。
第二道坎:全面增收与大客户可能的逃离之间的平衡。得罪用户也许不是大事,得罪客户将是立竿见影的。迫于业绩压力,优酷开始在广告客户的甄选上不再有严格的规定,导致广告主鱼龙混杂,这是被诟病最多的。如果仍由一些良莠不齐,甚至带有版权问题的广告内容与大品牌TVC放在一块播出,广告主翻脸恐怕会比翻书快。实际上,自收购土豆后,尽管依然要面对百度、搜狐等厂商的猛攻,优酷至少已经将56、酷6等逼到了墙角,现在56开始走9158路线,彻底放弃了高端的品牌广告。优酷应该珍惜这种局面,在增收打平上多一些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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