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究竟怎样才是维护官方商赞权益的正确做法,在制定琐碎的规则之前,奥委会的官员们或许得先翻翻知识产权法。
按照常理来说,在社交网络上有尺度地讨论有关里约奥运的话题,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受到阻挠的。但是最近,对于某些赞助商来说,在 Twitter 上使用“ #Rio2016 ”、“ #TeamUSA ” 等标签,却成了禁忌。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几周,美国非官方赞助商们收到了美国奥委会的一封信。这封信的宗旨就是让他们注意自己非官方商赞的身份,不要在社交网络上利用讨论奥运话题来为自己谋利。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为了维护官方商赞的商业利益,对非官方商赞做出一些提醒也是有必要的。
问题是这些提醒并不那么“善意”。让我们先来看看信中提及的最苛刻的一条要求,即上文提及的有关在 Twitter 发言的规范:“非官方商赞不得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有关奥运赛事的内容,其中包括不得使用如 #Rio2016 或者 #TeamUSA 等包含美国奥委会注册商标的标签。”
严肃地说,按照美国奥委会的说法,如果非官方商赞们一不小心使用了这些标签,南京策划公司,根据知识产权法中有关商标法的规定,他们就侵权了。
然而,这事儿并不是避开两个标签这么简单。为了全力维护官方商赞的赞助权,美国奥委会还在它的官网上郑重其事地发布了一个文档,详细地罗列了非官方商赞在社交网络上的禁用词汇。
第一组禁用词汇是奥委会“钦定”的奥运标语,简单来说,凡是带有“奥林匹克”字样的不能提,与里约奥运会主题口号及其任何语种的翻译文字也不能提。
来源:美国奥委会发布于其官网 上的 PDF 文档 IOC Rule 40 Guidance
第二组禁用词汇是与奥运相关的词汇,范围更宽泛。这张列表想要表示的是,凡是与奥运会赛事沾边的词汇,包括 “ 2016 ”、“ Summer ” (夏季)、“ Victory ” (胜利)等,都不能提。当然,美国奥委会在这组禁用词汇列表前还人性地加了一句 “ 依据具体语境而定 ”。但是在四年一度的奥运会期间,不让提这些词汇不就意味着不能为本国的运动员呐喊助威,不能参与有关奥运会话题的热烈讨论以及分享本国运动员出色的赛事表现了吗?
来源:美国奥委会发布于其官网 上的 PDF 文档 IOC Rule 40 Guidance
这些规定一出,美国人民不出来抗议是不可能的。毕竟,言论自由是受美国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啊。
这位小哥对美国奥委会提出这些条条框框的合法性提出了严正质疑:“ 什么时候连个标签也关知识产权的事了?!”
美国圣塔克拉拉大学的法学教授 Eric Goldman ,在接受 BBC 的采访时表示,美国奥委会的这种做法已经超出了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而他对这种行为的定性是“欺凌” ( bullying )。
美国奥委会对这些质疑表示不以为意,他们声称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根据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奥林匹克章程》( Olympic Charter ) 的第 40 条规定 ( Rule 40 )。
这条规定严令禁止参与里约奥运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官员们,在奥运会期间及前后(美国奥委会将这段时间划定为 2016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 24 日),有任何暗示他们与非官方商赞有合作关系的行为。他们的人、姓名、图片以及比赛成绩等都不能为非官方赞助商用于商业用途。
而对于“商业用途”的定义,美国奥委会做了非常保守的解读。在发布于其官网上的《第 40 条规定指南》( Rule 40 Guidelines ) 中,美国奥委会表示非官方赞助商对同奥运相关的话题和图片等的任何使用,都容易形成他们想要打广告的暗示。于是,禁止使用规定词汇、禁止转发相关信息和图片的闹剧就上演了。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这场闹剧到底会殃及多少赞助商?这里,或许我们只能告诉你不会被禁言的商赞有哪些。
美国奥委会在其官网上罗列了一份赞助商的名单。被他们认定的国内外赞助商共有 39 个,较为公众熟知的有可口可乐、麦当劳、三星、松下、宝洁、耐克和宝马等品牌。
而如阿迪达斯、新百伦等深受大众欢迎的运动品牌并没有在此名单之内。这就意味着,如果有运动员穿着他们提供的运动服饰 参赛的话,在拍照、录像时,就必须把品牌的商标遮住。不然,就会不幸踩中第 40 条规定所布下的侵权雷区。
结果,还真有人在这场扫雷游戏中不幸中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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