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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直戳美的广告词,"一度电"是否违反广告法?

发布:南京广告公司 | 时间:2017-06-28 14:12:28 | 热度:167

  摘要: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那么董明珠提出的:美的空调一晚上一度电的广告问题,是否违法呢?

  6月22日,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做客新华网“思客讲堂”“创新路·工匠心”系列主题活动时,谈及了与老对手美的的问题,南京设计公司,董明珠在现场直怼美的广告词,称“相信空调一晚一度电的广告就上当了”。

董明珠

  “一晚不止一度电,甚至十度电甚至更多,在什么样的特定条件下才一度电呢?是在外面温度跟里面温度几乎是相同的时候,不需要的时候你可以一度电,所以我觉得一个企业要想赢得市场对你的尊重,首先你一定要真诚的对待别人”。

  对于直接对老竞争对手提出批评时董明珠表示,“应该更多的是面对现实,要尊重现实,讲真话这是一个企业的原则和本性”。

  按董明珠所说,那美的是否违反了广告法?消费者是否可因此要求赔偿?

  个人认为,美的公司广告语有一定误导性,是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但是这个违法性非常轻微,完全可以免除处罚,仅要求美的公司整改即可,因为广告带有一定夸大性,而不是过分的夸大,也是民众熟知的,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在相关部门下达整改命令之前,消费者不能要求赔偿。在相关部门下达整改之后的,如果美的公司依旧没有整改,之后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美的公司给予赔偿。

  如果美的公司,的确如董明珠所言,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广告法》明确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作为消费者如果遭受损害,可以依法向美的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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